
| 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|
1.年满18周岁;
2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户籍或相对长期在福建省内从业者;
3.从事电视艺术创作、管理、研究、评论、教学、工程技术等工作以及微视频等新媒体制作五年以上;
4.赞成《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章程》。
满足基本条件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入会:
1.获得中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
2.在市级、省级行业系统以上(含)广播电视评奖中获得个人或集体二等奖奖项以上者;
3.在电视艺术事业管理方面有贡献;
4.热心促进电视艺术事业发展,在新媒体领域以及媒体融合等方面表现突出,积极支持本会工作,为本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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